独家观察!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3 21:27:03 63 0条评论

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北京 – 2024年6月18日 – 新特能源(01799.HK)今日宣布,其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与新疆天池、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硅基新材料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人民币4.9亿元,成为新疆准能的控股股东。

此次增资完成后,硅基新材料将持有新疆准能49%的股权,新疆准能将成为硅基新材料的附属公司。新疆准能主要从事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拥有新疆昌吉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新疆准格尔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等在建及运营项目。

新特能源表示,此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将与新疆准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

分析

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一步。新疆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是发展新能源的理想之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特能源作为光伏产业链龙头企业,此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抢占先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新疆准能拥有丰富的火电项目资源,这将为新特能源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公司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新特能源还可以利用其光伏技术,为新疆准能的火电项目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助力火电项目实现清洁化升级。

总体而言,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相关资料

  • 新特能源附属拟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4.9亿元
  • 新特能源 [移除了无效网址]
  • 新疆准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新规:如何让家人共享医疗保障?

[城市,日期] - 随着我国职工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政策已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并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医疗保障的有效共享。

**根据新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具体而言,共济对象包括:

  • 参保职工的配偶;
  • 参保职工的父母;
  • 参保职工的子女(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已毕业未就业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的方式有两种:

  • **授权委托方式:**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授权委托其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 **代扣划拨方式:**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可以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直接扣划。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的具体流程如下:

  • 参保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授权委托或代扣划拨手续。
  • 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携带参保职工的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即可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仅限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

  • 住院医疗费用;
  • 门诊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已开通);
  •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如慢特病、门诊大病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并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医疗保障的有效共享。**参保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并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享受医保待遇。

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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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新闻稿中的信息可能存在误差或遗漏。
  • 建议您咨询相关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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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7-03 21:27: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幸福城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